RoHS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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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HS,它全称为“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即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指令,其除特殊豁免的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外,几乎全部包含电子元件的产品都需要符合RoHS指令的要求。
详情介绍
2013年1月3日起指令2002/95/EC将会被废除,盟国必须于2013年1月2日前将指令2011/65/EU更新到当地法律。 2011/65/EU 主要内容概括如下: 1.产品范围 阐明了指令管控范围和相关定义,将管控产品范围扩大至除特殊豁免外的所有电子电气设备: - 包括被2002/95/EC 豁免的第8类产品医疗设备、第9类产品监控设备; - 第11类产品:不被1~10类产品涵盖的其他所有电子电气设备,包括线缆及其它零部件。 2.限制物质 虽然并未增加新的限制物质,但选定4种有毒有害物质(DIBP、DEHP、DBP和BBP)作为限制物质的候选。 3.CE标志要求 将电子电气设备ROHS符合性纳入CE标志要求。生产者在张贴CE标识时应确保产品符合ROHS并准备相应的声明和技术文档。 4.过渡期规定 为使新纳入ROHS 2.0管控产品的生产商有充分时间来符合指令要求,ROHS 2.0为相关产品设定了管控过渡期。
一、RoHS与RoHS 2.0的区别
RoHS针对所有生产过程中以及原材料中可能含有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这六种有害物质的电气电子产品的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包括白家电,黑家电,电动工具,医疗电气设备等。RoHS 2.0新增四种邻苯二甲酸酯(DEHP、BBP、DBP、DIBP)限制物质
2、RoHS 2.0限值物质
1.铅(Pb) 0.1%
2.汞(Hg) 0.1%
3.镉(Cd) 0.01%
4.六价铬(Cr VI) 0.1%
5.多溴联苯(PBB) 0.1%
6.多溴联苯醚(PBDE) 0.1%
7.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基)酯(DEHP) 0.1%
8.邻苯二甲酸甲苯基丁酯(BBP) 0.1%
9.邻苯二甲酸二丁基酯(DBP) 0.1%
10.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 0.1%